发布时间:2014-01-14 12:21:24 |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公司网站 |
2013年12月1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两起涉外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新类型案件,二原告即两家美国软件公司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司法保护,作为我省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被告,其商业声誉亦未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满意签署民事调解书。
诉讼过程中,两案原告即美国欧特克公司、奥多比公司均向贵阳中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而对计算机软件进行证据保全所涉及的技术性较强,在没有成熟经验的情况下,中院民三庭与贵阳市版权局取得联系,到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了解行政查处的操作方法后,研究确定保全措施的具体步骤和方式,并在法院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两案的证据保全。
在走访贵阳市版权局的过程中,合议庭全面了解了目前国内企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状况,由于国内软件开发落后,国内企业对国外软件有很强的依赖性,国外软件公司为了进入中国市场,也将其软件以试用版的形式放在互联网上供用户下载,一旦试用期结束,用户往往会长期使用而不愿合法购买。基于这样的现状,贵阳中院认为在审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一方面要树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形象,另一方面也要保护国内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两案原告均强调中国企业应当尊重其知识产权,打击和制裁侵权行为,被告则担心法院判决披露后会引起其关联上市公司的股市波动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由此,合议庭敏感地捕捉到“正版化”与“企业商誉”这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庭审后,合议庭立即着手开展诉讼调解工作。
首先,向原告表明,人民法院支持权利人的正当维权,但不支持维权商业化,其要求100多万赔偿金的诉求过高;然后对被告讲法析理,使被告认识到应为其侵权行为“买单”。在此基础上,法院多次主持双方调解,在赔偿金额方面最终达成赔偿16万元的一致意见。
其次,针对原告要求被告购买其40套软件,以实现其软件正版化,而被告仅同意购买10套的争执,法院结合证据保全到的软件数量和被告自行统计的需求量,认为正版化的软件数量应在20套左右较为合理,并及时建议双方在此范围内进行磋商,经反复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
双方对两案的调解处理效果均表示满意,原告通过电话向法院致谢,认可中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被告感谢法院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既使其认识到侵权应当付出的代价,同时又最大限度地避免败诉对企业声誉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维护企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
苏州转让商标入驻天猫|苏州R商标转让|苏州商标代理|苏州创美商标事务所|苏州创美知识产权|苏州商标事务所|创美知识产权公司|苏州创美专利事务所|苏州代理双软认定|苏州软件著作权登记|苏州马德里商标注册|常熟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加急|苏州软件企业申报|苏州商品条码申请|苏州条码申请|苏州商标注册申请|苏州代办淘宝商城入驻|常熟代办天猫入驻|苏州软件产品登记|苏州商标注册公司|苏州商标注册代理|苏州商品条码申请|苏州代理入驻天猫|苏州注册商标|苏州商标注册|苏州商标申请|苏州专利申请|苏州作品版权登记|苏州商标续展|阜阳商标注册|阜阳商标申请|苏州商标转让|苏州代办天猫商城入驻|苏州天猫入驻代办|苏州商标驳回复审|苏州代办质检报告|苏州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苏州科技查新报告|苏州科技项目申报
2014-01-14